信息公告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净化处理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26-07-16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石莹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净化处理提标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净化处理提标改造项目

2、建设性质:改建

3、建设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12组119号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4、建设单位: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5、建设内容:对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3台5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炉现有组合烟气净化处理系统改造,增加3套SCR炉外脱硝装置、烟气回流系统、干法脱硫、余热回收系统等,改造原有半干法脱硫和脱硝还原剂系统和完成改造工程项目所需配套的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土建工程及附属生产设施等。利用富余产能协同处置粮食及食品加工废物、造纸印刷业废物、拆除垃圾(不含钢筋)、装修垃圾、药品残渣(中药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格栅垃圾、农业、林业废物、园林垃圾,处置规模不超过总产能的30%。

6、工程投资:总投资4450.92万元

7、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公司现有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项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理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婷

联系电话:17360507934

电子邮件:626142779@qq.com

地    址: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12组119号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川石莹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意见调查表